滎陽市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啟用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最大程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滎陽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大隊在我市轄區國省道路及部分市區路段新建了一批電子警察監控設備,目前,該批設備經前期試運行后,已通過驗收合格,定于2022年3月11日正式投入使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河南省道路交通技術監控設備使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將抓拍違法行為內容和設備安裝地點公布如下: 全市2021年建設的第一批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共72套,其中電子警察抓拍系統48套,卡口抓拍系統24套,新建設備抓拍違法行為: 違反交通信號燈、違反禁止標線指示、違反禁止標志指示、逆向行駛、不按導向車道行駛、變更車道影響其他車輛行駛、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等。
1.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違法代碼:1625;處罰標準為記6分,罰款200元。 2.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違法代碼:1345;處罰標準為記3分,罰款100元。 3.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代碼:1301;處罰標準為記3分,罰款200元。 4.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代碼:1344;處罰標準為記3分,罰款100元。 5.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違法代碼:1357;處罰標準為記3分,罰款200元。 6.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違法代碼:1208;處罰標準為記2分,罰款50元。 7、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違法代碼:1043;處罰標準為記0分,罰款200元。 四、違反本公告所列違法行為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實施處罰。